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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聘用管理師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民運、全障運、原民運臺北市代表隊服裝採購等業務。 2、輔導辦理智力類、棋藝類、健美及體育研討會相關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待遇 新臺幣 43,399 元~50,076 元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體育、管理、行銷、法制或公共行政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黃泓嘉、郭雅婷
聯絡人電話 (02)2570-2330#6149
聘僱期間 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聘用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期滿重新檢討,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2.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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