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
| 職稱 | 聘用高級研究員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2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府資訊資源整合相關計畫規劃、設計及研究業務。 二、辦理本府資訊計畫及共通性資訊系統之研訂、實施與管控業務。 三、辦理資訊服務平台建置及應用服務系統規劃。 四、辦理數據資料分析及地理空間資訊整合運用。 五、跨機關橫向聯繫及服務整合規劃推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新臺幣 61,204 元~65,655 元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資訊系統規劃、專案管理、數據分析或空間資訊規劃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資訊系統規劃、專案管理、數據分析或空間資訊規劃等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彭鳳嬌 |
| 聯絡人電話 | (02)27208889#51351 |
| 聘僱期間 | 1.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初任本局人員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僱。 2.本職缺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僱用計畫表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契約。遇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備註 | 1.具公文撰寫能力,專案、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2.到任後依業務實際情形分配服務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