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主要內容區域

上一頁 回到上一頁
字級
列印 列印頁面
轉寄 轉寄郵件

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職稱 約僱助理工程員
需求人數(正取) 2
需求人數(備取) 4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一、工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及一般事項。 二、辦理主管指派或交辦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45,903 元
資格條件 38,948元起薪(28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40,339元起薪(29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41,730元起薪(30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43,121元起薪(31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44,512元起薪(32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45,903元(330薪點) 需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得有土木、水利、電力、機械等相關科系學位者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黃先生
聯絡人電話 02-27208889#8167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續僱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備註 1.新進人員薪點依所具資格條件起薪,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 2.若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自榜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 4.若經事後審查發現不符資格條件者,取消其應考資格;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及格榜示後發現者,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撤銷其資格。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