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職稱 | 聘用科員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1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TOD專案行政及聯繫作業。 二、 協助辦理臺北市城市博物館光雕模型展示系統建置及管理維護行政等事宜。 三、 容積移轉資訊系統管理維護及優化系統建置作業。 四、 其他交辦事項。 |
| 待遇 | 新臺幣 38,948 元~45,624 元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都市計畫、建築、市政、地政、景觀、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博士學位。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都市計畫、建築、市政、地政、景觀、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三、 國內外大學都市計畫、建築、市政、地政、景觀、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都市發展、城鄉發展、建築管理、景觀、公共行政規劃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廖漢章正工程司 |
| 聯絡人電話 | (02)2720-8889#8256 |
| 聘僱期間 | 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 115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進用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 |
| 備註 | 1.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2.具相關實務經驗及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3.通過英語測試者尤佳 (請檢附相關證明、證照或成績單)。 4.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本局考核規定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