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主要內容區域

上一頁 回到上一頁
字級
列印 列印頁面
轉寄 轉寄郵件

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僱管理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推動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業務衛生計畫。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45,903 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曹紘翠
聯絡人電話 (02)2720-8889#1819
聘僱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1.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2.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3.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工作積極、抗壓性高、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加班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4.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操作者。 5.本職缺為派駐臺北市各行政區健康服務中心。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