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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職稱 廚工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烹煮幼兒園上、下午點心及午餐。 2、餐具清洗及廚房各項設備清洗和消毒。 3、幼兒飲用水供應及飲水機維護清潔。 4、幼兒園環境清潔資源回收及倒垃圾。 5、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3,190 元~39,270 元
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李佩元
聯絡人電話 (02)25024366#181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學年度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考核及待遇辦法一年一聘僱。
備註 1、錄取後需提供供膳人員體檢合格證明(含胸部X光及A肝檢驗)。 2、報名應繳驗證明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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