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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立信義幼兒園
職稱 廚工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食材驗收及衛生安全管理。 2、餐點清洗、烹調分配及留樣處理。 3、設備場所及廚具之清潔衛生管理。 4、廚餘及垃圾整理及回收分類。 5、支援公共區域之清潔與維護。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3,190 元~39,270 元
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 3.無幼兒教育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若事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郭組長
聯絡人電話 27297527#12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學年度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考核及待遇辦法」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進用。
備註 1、到職前應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2、有能力及熱忱從事廚工與事務性之勞務者。 3、到職前應檢附一個月內公立醫院合格體檢證明(含胸部X光等檢驗報告)、身體健康無A型肝炎、結核病、傷寒、手部皮膚病或法定傳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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