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 職稱 | 專案技工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0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1.協助違章建築疏導工作。 2.協助處理1999緊急通報案件(全日、含例假日)。 3.支援天然災害專案留守。 4.擔任手排公務車駕駛。 5.處理公文書函等庶務性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新臺幣 36,840 元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具手排普通小型車駕照及重型機車駕照。 4.具有Windows操作系統office軟體基本操作能力尤佳。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人事室林小姐 |
| 聯絡人電話 | (02)27208889#2727 |
| 聘僱期間 | 依實際到職日起 |
| 備註 | 案內專案技工職缺,係臺北市政府因應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特殊業務需求及專案核准新僱並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作業,爰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後,不得參與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之技工、工友、駕駛調僱移撥政策,特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