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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約聘宿舍輔導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校內外住宿學生輔導: (1)宿舍輔導。 (2)宿舍社區營造。 (3)宿舍文化營造。 (4)品德教育。 (5)賃居生輔導。 2.學校校安中心24小時輪值勤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45,624 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南榮泓
聯絡人電話 (02)2311-3040#1232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1.熟諳電腦文書及公文撰寫,具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者尤佳(無校安證書者須於進用後依本校之規劃參加教育部之培訓)。 2.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學生宿舍管理及校安狀況處理日夜輪班及加班者,具原住民籍者尤佳。 3.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4.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5.若聘僱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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