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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立萬華幼兒園
職稱 職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1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辦理萬華幼兒園及南海實驗幼兒園人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52,163 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相關人事工作經驗。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之情事。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行政組 范組長
聯絡人電話 (02)2302-0936 #12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該學年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備註 1.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2.具公文撰寫能力。 3.本次新進人員依『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職員薪資基準表』所訂最低薪級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實際服務地點為臺北市立萬華幼兒園及南海實驗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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