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立萬華幼兒園 |
|---|---|
| 職稱 | 職員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1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1.辦理萬華幼兒園及南海實驗幼兒園人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待遇 | 新臺幣 38,948 元~52,163 元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相關人事工作經驗。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之情事。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行政組 范組長 |
| 聯絡人電話 | (02)2302-0936 #12 |
| 聘僱期間 |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該學年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
| 備註 | 1.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2.具公文撰寫能力。 3.本次新進人員依『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職員薪資基準表』所訂最低薪級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實際服務地點為臺北市立萬華幼兒園及南海實驗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