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 |
|---|---|
| 職稱 | 職員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1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工程採購招標、簽約、履約、驗收等各項事宜。 2.承辦各項勞務、財物及採購招標、簽約、履約、驗收等工作。 3.建置業務相關報表,上傳報局及建檔資料。 4.辦理校園環境設施設備各類安全檢核,定期保養、修繕、驗收、例行性機電、電梯保養等。 5.協辦導護、招生、研習、參觀接待、工程、大型活動等工作。 6.協辦總務組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新臺幣 38,948 元~52,163 元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經驗者尤佳。 3.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之情事。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李曉惠組長 |
| 聯絡人電話 | (02)2302-2984 #19 |
| 聘僱期間 |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該學年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
| 備註 | 1.有相關經驗者,請提供佐證文件。 2.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3.具採購、工程經驗者尤佳。 4.錄取後需提供「體檢證明(含胸部X光)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