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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職稱 聘用專案協調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1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一、北投市場改建期間,整合攤商需求及意見,進行溝通、協調。 二、辦理市場政策行銷宣傳事宜。 三、輔導攤商養成現代化營運模式。 四、營業種類調查及協助攤商抽籤、搬遷作業。 五、其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54,527 元~58,978 元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王婷辦事員
聯絡人電話 (02)25505220分機2130
聘僱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處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1個月~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達80分以上為合格,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試用考核成績不滿80分者為不合格,予以解聘(僱);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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