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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聘用助理規劃師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一、本市資訊系統之規畫建置管理。 二、資訊機房與設備之採購及維護。 三、資訊及智慧城市相關公文簽辦作業。 四、執行本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資通訊系統測試及運作事項。 五、資訊財產管理及維護。 六、其他法令規定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45,624 元~50,076 元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得有資訊相關學士學位。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蔡明哲股長
聯絡人電話 (02)8786-3119#8620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備註 名應繳證明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主動積極、負責認真,必要時須配合本局勤業務時間工作並具溝通協調管理能力者為佳。 2、具英文、日文專長尤佳,如具有相關證照者,請檢附相關證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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