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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約僱生活服務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1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之擬定及個案紀錄撰寫。 2.教學區各職種服務對象技藝養成訓練之執行。 3.生活區服務對象生活照顧之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45,903 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劉祐安
聯絡人電話 02-28611380 分機127
聘僱期間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1.報名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本院提供正向行為支持在職訓練課程,有利於未來發展。 3.如戶籍不在本市、基隆市與新北市者可提供住宿(惟宿舍房間有限)。 4.如經評選錄取人員請務必於就職報到前至評鑑合格醫院辦理體檢,體檢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網路服務/下載表格專區」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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