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 職稱 | 聘用規劃師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2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一、臺北市文化設施會計專業及行政庶務等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新臺幣 38,948 元~43,399 元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會計室李小姐 |
| 聯絡人電話 | (02)27208889#1411 |
| 聘僱期間 | 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到職日起至年底未滿3個月,併入年度考核辦理。116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
| 備註 | 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