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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職缺

用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約僱組員
需求人數(正取) 1
需求人數(備取) 2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一、委外運動場館管理相關業務(含管理資訊系統填報或維護)。 二、運動場館稽查報表及月報表、年報表彙整。 三、民間運動場館稽查及安全管理聯合檢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新臺幣 38,948 元~45,903 元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經驗者尤佳。
報名應繳文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聯絡人姓名 許可欣
聯絡人電話 02-25702330分機4228
聘僱期間 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用。僱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滿重新檢討,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歡迎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2.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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