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職缺
| 用人單位 |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
|---|---|
| 職稱 | 廚工 |
| 需求人數(正取) | 1 |
| 需求人數(備取) | 2 |
| 考試方式 | 口試 |
| 工作內容 | 1.烹煮幼兒園上、下午點心及午餐,內容包括驗收食材、檢體留樣、菜餚清洗整理、食物調製及分送、廚餘整理、餐具及廚房之清洗與環境整理。 2.幼兒園環境整理清潔打掃及垃圾分類,包含:圖書室、廁所及遊戲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消毒、搬運、支援園務等。 |
| 待遇 | 新臺幣 33,190 元~39,270 元 |
| 資格條件 |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者。 |
| 報名應繳文件 |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
| 聯絡人姓名 | 陳湘琴 |
| 聯絡人電話 | 02-27672907#670 |
| 聘僱期間 |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學年度7月31日止,次學年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一年一聘僱。 |
| 備註 | 1.報名應繳證明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2.錄取後需提供體檢合格證明(含胸部X光、A型肝炎、傷寒檢驗及手部皮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