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最新消息

:::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好友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修正公告「115年第4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就雇字第11530128231號
附件:附件1-(修正)115年第4次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附件2-「甄 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主旨:修正公告「115年第4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依據:115年第4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簡章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甄試業於115年4月16日北市就雇字第11530126011號公告合格名單,經複查期間各用人機關複審結果,第68類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聘用幫工程師(養護隊)修正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其餘未變動(如附件1)。
二、甄試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10分至下午3時20分,請依各類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
三、甄試報到地點(請應考人依據報到時間準時報到,請勿 提早報到):臺北市政府第2行政中心2樓(臺北市萬華 區艋舺大道101號2樓)。
四、115年第4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簡章(報名截止)。
五、甄試進行程序及報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2)。
六、有關甄試進行程序之「一般性問題詢答」口試題目擬請應考人參考本處網站「首頁/業務服務/求才服務/就業甄選/定期甄選一般問題題庫」。
七、參加甄試之人員,請於甄試當天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正本」、「護照正本」、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由導引人員帶至試場等候區,如經試場唱號人員唱號3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應考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行應試。
八、因應現行多重傳染性疾病,敬請115年4月25日參加甄試之考生自行依需求配戴口罩,為使試場環境安全無虞,本次甄試不開放陪考家屬入場;另維護應考人權益,進入報到場地及試場後禁止有拍照、攝影、錄音等情事。

相關檔案: 公告本文.pdf[PDF檔案] (另開新視窗)

相關檔案: 115年第4次約聘僱人員甄試簡章及報名注意事項(已截止報名).pdf[PDF檔案] (另開新視窗)

相關檔案: 附件1-(修正)115年第4次甄試參加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pdf[PDF檔案] (另開新視窗)

相關檔案: 附件2-115年第4次約聘僱人員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pdf[PDF檔案] (另開新視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