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蕭硯駿、王安慈 整理⊙王安慈
俗話說:「人不理財,財不理你。」身為創業者更加是如此,公司的金流、數字就如同我們的健康檢查報告一樣,能夠反映出現有的、隱藏的問題,也唯有對公司的營運數字瞭如指掌,才能更妥善地制定出企業的目標與經營計畫,並且即時導正經營的方向。
台灣創業風氣盛行,許多人從一人開始奮鬥「校長兼撞鐘」,或是一家子共同打拼。也因為是一個人或者一家人,也無所謂加班費、職責劃分等制度。然而,一旦業務成長到一定程度,開始聘請員工、逐漸走向公司化經營時,才發現原先打拼時的運營方式必須適度調整,才能夠符合當前相關法規。
對於創業者多半都會遇到的問題,熟悉台灣中小企業事務的「長福會計師事務所」呂育融會計師,提供了專業且極具參考價值的觀察與建議。以下即為訪談內容的重點整理:
許多滿懷創意與夢想的朋友在走上創業這條路時,最先面臨的問題就是:到底該準備多少錢作為資本呢?有些人一邊做著正職工作、一邊兼著創業,在這種情況下,因為還有正職的薪水輔助,不至於有太多的金錢周轉壓力。然而,一但要將「創的業」轉為正職,在營業、淨利等金流都尚未穩定前,究竟要拿出多少資本來做為創業基金,才能平穩地度過創業初期的風風雨雨,這就是個學問了。
一般來說,創業基金有個基本的穩健公式:
(原料貨物成本+租金+員工薪資+水電+利息+生活費)× 6個月,
即為創業初期所應該準備的基金。
其中,原料貨物成本,視所屬行業的不同而有所變動。例如麵包店,那麼在這一項目中,原料貨物成本就會是製作麵包的所需成本,包含麵粉、糖、小蘇打粉、奶油等;如果是販售專業知識類的行業,例如家庭教師、顧問等,那麼其原料貨物成本就會是,時間成本、個人知識進修成本、治裝費、必要的交際費等。
租金項目,顧名思義就是創業工作所需的場域租金。還有員工薪水、每月水電、借貸產生的利息費用,以及維持日常生活一家溫飽所需的生活費。這些項目加總起來,再乘以6個月,大致上足以維持多數創業所需的啟動基金。
至於為什麼是6個月?如果你的這份新創的業,能夠走過初期6個月,沒有出現客源不穩定、生手員工總是出狀況、產品配合市場的微調等等各式危機,那麼也差不多逐漸站穩腳步。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服務中心統計,一般民眾創業,一年內就倒閉的機率高達90%。如果安然走過初期6個月,恭喜你,就快要脫離那失敗的90%了!
按照創業穩健公式得出來的創業基金,也不是一筆小數字,畢竟那可是相當於一次性地拿出公司及個人6個月所需的費用。那麼如果拿不出這筆錢,難道我這輩子就與創業無緣了嗎?
政府其實有一些管道,提供有志之士創業借貸,幫助創業者跨過這個最先的門檻,包含青創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簡稱SB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這些都是合法且安全的資金來源。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向銀行借款、政府申請補助的手續實在繁瑣,不如我跟親戚朋友先借一筆吧,等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再還給對方就好。千萬小心,這麼做就觸犯了《公司法》第九條!是會有牢獄之災以及罰金的喔!
此外,有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創業者們一定要謹記在心,錢借來是為了讓你能夠賺更多錢,也就是錢生錢的概念,而不是為了讓公司苟延殘喘的再多活一天,借貸應該是幫助創業之路蒸蒸日上,而不是成為另一個重擔。
有些時候會在報紙上看到某某名店被舉報漏開發票,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在台灣,如果被歸類為小規模營業人,是不需開發票的。要特別注意的是,只要有營業的事實,就必須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許多的早餐店、麵攤等,因收入未達一定門檻,只要平均每個月銷售額小於新台幣20萬元,在辦理營業登記後,就可以在辦理「稅籍登記」時,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所謂的「稅籍登記」就是供報繳營業稅之用,不論申請公司或行號皆需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國稅局會依據營業規模、營業額大小,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大店戶)、或查定課稅(小店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辦理稅籍登記後,房屋稅和地價稅會變成營業用的算法,因此經營者在計算成本時,亦須當心。
現在透過網路平台的線上交易越來越頻繁,網路銷售的營業或稅籍登記,與實體又有何不同呢?基本上,在一般的網拍,也就是無實體店面、於網路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並且單月銷售額低於營業稅課稅門檻(銷售貨物門檻8萬元,勞務則是4萬元)者,可暫免登記營業稅籍、免課營業稅,其營利所得,是採取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額的申報方式。
今(2023)年起實施網路銷售的稅籍登記新規定,新增加了「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並且應在明顯的位置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營業人需注意在稅籍應登記事項、網站揭露資訊、網路平台營業人收費憑證等部分,要依新制規定辦理,於4月30日前完成變更,否則可處1,500元至1.5萬元罰鍰。
曾經有新聞報導,某女子抓住了多數早餐店業者不太懂《勞基法》的這個漏洞,故意應徵了上百家的早餐店,並在錄取後使用惡劣的手段讓自己「被開除」,接著再對這些前東家,以不遵守《勞基法》的理由來提告。
法律是要保障弱勢者的,但當被不肖之人錯誤利用時,也會成為一把利刃。因此,經營者們務必要懂《勞基法》,勿因店小而不為。《勞基法》有許多細節,例如到職日就需有勞健保、需有出勤表、勞資會議、明定加班規定等,並且在解職員工時,也須遵守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評估員工的狀況,幫助他適應工作、轉換工作,真的沒步了,才可以解僱員工。這些都是很容易被忽略的細節。
看到客人源源不絕,一般最直接的想法,就等同於現金不斷入帳,翻譯過來就是「賺錢」的意思。但是為什麼有些店家,看似賺錢卻仍然難逃倒閉的命運呢?魔鬼藏在財報裡,那是因為,「現金」並不等於「利潤」。
在會計上,我們會稱上述狀況為「黑字倒閉」。黑字,是會計的專有名詞,也就是說,在公司獲利時,財報上的視覺顯示是以黑色字來標註的,而黑字倒閉,意即公司明明看似有營業收入、有利潤,卻仍然有資金的困難,終致倒閉。當現金入帳時,必須先扣除經營上的許多成本、支出,例如進貨成本、店租、員工薪資、以及利息費用,最後剩餘的才是真正的利潤、真正的「有賺錢」。
另外一種情況,則是帳面上賺錢,但是卻還沒真的現金入袋,意即「應收帳款」很多、然而現金短少。在這種情況下,也很容易使得公司因為現金不足而周轉不靈,產生倒閉的風險。
創業的眉眉角角實在是很多,有許多與法規息息相關,想要在經營中不踩雷,除了專注於本業之外,不斷獲取相關新知也是非常重要的。過程中,如果能多方的向專業人士請益,是避免損失的最佳選擇。(本文搜尋Podcast《沒事不要創業》可收聽完整節目)
學歷:輔仁大學會計系碩士、台北大學會計系學士
現職:長福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
主要專長:企業審計、金流糾紛查核、勞資契約
經歷:
・109-110中科管理局營業稅標案
・地方型SBIR補助核銷審查
・珠寶公司合併案
・營造公司業務侵占查核案
・太陽能公司股東糾紛代行監察權
・社區管委會財務金流審查
・兆勁科技內控審查
・擬定售電平台計畫
・網路銷售漏銷案協談
・擬定勞動契約、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