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大勞資爭議(或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判斷基準:
一.重大勞資爭議之定義:依就業服務法第10條規定。
二.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之定義:
(1)勞動法令之定義:指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
(2)判斷標準如下:
曾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處罰鍰達3次以上或遭裁處最高罰鍰者。
曾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且可歸責於雇主者:
(i)發生死亡災害。(ii)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
(iii)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3)其他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或不符本計畫目的之情事者。
三、申請單位自112年1月1日至評核結果公告日期間,不得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或違反勞動法令遭主管機關裁罰確定之情事。申請單位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實地訪視。